《金迪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(guī)定》開始實施
2009年12月21日《金迪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(guī)定》正式下發(fā)。其原則是:公平、公正、實事求是;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;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。
該獎懲管理規(guī)定依照制定征求意見稿——面向全體員工征求意見——修改正式發(fā)文程序,在很大限度上代表了員工的意見。自2009年11月初,征求意見稿下發(fā),全體員工積極參與,獻計獻策。共收到近400位員工的意見反饋。占總人數的85.33%,其中持贊同意見的占反饋人員的93.8%,提出建議的人員17人。公司結合員工所提建議對《金迪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(guī)定》(征求意見稿)進行了修訂。
本規(guī)定獎勵或懲罰申報人為各部門經理,在外施工的申報人為項目經理。
各部門在辦理獎勵與處罰的過程中,必須以獎懲的事實為依據,認真調查核實,特別對被處罰的員工,應開誠布公在進行面談,核準事實,講明道理,指明錯誤,允許本人申辯,力爭做通本人思想工作,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。
希望每位員工認真閱讀并遵照執(zhí)行,提高自己的積極性和創(chuàng)造性,共同營造公司和諧工作氛圍。
該獎懲管理規(guī)定依照制定征求意見稿——面向全體員工征求意見——修改正式發(fā)文程序,在很大限度上代表了員工的意見。自2009年11月初,征求意見稿下發(fā),全體員工積極參與,獻計獻策。共收到近400位員工的意見反饋。占總人數的85.33%,其中持贊同意見的占反饋人員的93.8%,提出建議的人員17人。公司結合員工所提建議對《金迪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(guī)定》(征求意見稿)進行了修訂。
本規(guī)定獎勵或懲罰申報人為各部門經理,在外施工的申報人為項目經理。
各部門在辦理獎勵與處罰的過程中,必須以獎懲的事實為依據,認真調查核實,特別對被處罰的員工,應開誠布公在進行面談,核準事實,講明道理,指明錯誤,允許本人申辯,力爭做通本人思想工作,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。
希望每位員工認真閱讀并遵照執(zhí)行,提高自己的積極性和創(chuàng)造性,共同營造公司和諧工作氛圍。